在红楼梦内里,有一段薛宝钗和林黛玉讨论念书问题的话,说的特别有意思。薛宝钗说:男子们念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念书的好,况且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子分内之事。
男子们念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惋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作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
这段话,固然不乏封建思想在内,可是实话实说,却也并非毫无原理。在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人:他读的书似乎不少,谈古论今也头头是道,可是他读的那些书并没有资助他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却帮他学会了强言狡辩颠倒是非。
中国现在的媒体人,尤其是一些拥有相当影响力,甚至以自己名字冠名节目的主持人,应该都属于念书读的不错的,否则也不行能拥有现在的平台。我们的一些媒体人,把自己妆扮成匡扶正义的女侠,天天一身正气满脸真理的随处给人“帮助”,把自己的人设立的极其伟光正,但其所作所为,却经常伤风败俗,悖礼犯义,违背天理人情,松弛世道人心。以往的泼皮无赖,也经常去给人家“帮助”,人家有点事找上门来,他既不管事实,也不问是非,而是三五成群,到对方家门口或者店肆门口喧华辱骂,搞得对方苦不堪言不胜其扰,最终不得不低头屈服。
说白了,这种“帮助”,其实是彻头彻尾的“流氓”。媒体应该如何珍惜自己的话语权?如何争取推行监视责任?如何真正的给群众“帮助”而不是充当泼皮无赖和舆论“流氓”?阿宝做自媒体也有一段时间了,对此有一些心得体会,对媒体朋侪有几点建议,希望媒体朋侪能参考。第一,“帮助”之前,先思量一下天理人情。世上的事,脱不出情理法三个字。
这三个字,在大多数时候是一致的,但个体时候会有冲突。在情理法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慎重思量如何维护世道人心。媒体人,可以做“士”,也可以做“娼”。
如果选择做“娼”,那就不必有什么道德挂念,什么吸引眼球报道什么,什么能换来流量我就发什么。但如果选择做“士”,就必须思量天理人情,必须维护世道人心。念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念书人,成仁取义,也要维护天理伦常。
曾经有一位媒体朋侪,和我讲过一件事儿。几十年前,某地大量职工下岗,许多下岗工人家庭生活极端难题,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中年妇女,为了养家,不得不从事某个屈辱的行业。其时,在某个都会里的一个地方,有一些年级挺大的中年女性聚集在一起在陌头拉客。每次只要几十甚至十几块钱。
其时,他们台里有一个新员工,跑去暗访,做了一个节目,想播。我这位媒体朋侪,平时性格挺温和,看到这个选题和节目,气的满身哆嗦,指着这位新同事破口痛骂,差点就抽他两个嘴巴。一直到多年后,提起这事儿,他还气的不行。这些妇女的行为,违法吗?违法! 但法之外,另有天理,另有人情啊!作为一个官方媒体,你虽然不能支持这种行业,但面临这些中年下岗生活艰难,出来做这种事挣点血汗钱养家生活的可怜人,你又何忍去糟践她们呢?面临情理法的冲突,把枪口抬高一公分,是做人基本的道义。
另有前不久某地请上海专家做手术,手术乐成后媒体又帮助把三千元会诊费要回去的事情,也是一样原理。第二,“帮助”,要尊重而不是破坏正常的解决法式和渠道。这些年,我关注医生权益问题比力多,资助医生和医疗机构维权的事情也做过不少。但我有一个原则:只要事情在根据正常法式依法处置惩罚,我就绝不干预干与,不给执法机构和部门施加任何不须要的压力,不破坏和滋扰正常的处置惩罚法式。
医生被打了,怎么办?你报警去啊!报警后警员来没来?来了!有没有根据正常法式依法处置惩罚?有!OK,你的事情别找我了,依法处置惩罚就行了。什么时候阿宝会站出来说话?医生被打了医院被砸了,医闹不仅没有受到任那边罚,有关部门还欺压医院赔钱息事,处置惩罚显着不公正不公正,阿宝出来说话。医生被打了,明确拒绝调整,执法者逾越正常身份,威胁吓唬医务人员,欺压医生忍气吞声接受息争,阿宝出来说话。
一些事情,由于媒体的歪曲报道,主管部门做出了争议庞大而且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结果的处置惩罚,阿宝出来说话。一句话,任何事情,首先应该尊重正常的解决法式,尊重正常的解决渠道,尊重法定处置机构的权威性和威严。纵然处罚在正当合规前提下有一些尺度上的争议,一般也不宜轻易指责,应该尊重主管部门的量裁权。只有事情显着不公正不公正,显着在不正常因素滋扰下偏离了正常的依法依规解决的偏向,才有须要以舆论举行监视和匡正。
就如同商丘死婴复生事件,产妇和眷属如果以为自己占理,那他就应该通过正常法式解决问题,该申诉申诉,该起诉起诉,该申请医疗判定申请医疗判定。一年时间已往了,产妇和眷属有没有做这些事情呢?为什么医院重复建议他们申请医疗判定他偏不愿申请呢?为什么一边坚持医院有过错把孩子扔在医院不管掉臂,一方面却又死活不愿申请医疗判定依法解决呢?一个正常的媒体遇到这种事情,岂非反映不应是:你先去依照执法划定的正常渠道去解决,去申请医疗判定。
如果解决渠道不通畅,解决历程不公正,解决效果有争议,我们再通过舆论监视举行。越过正常的解决法式,无视正常的解决渠道,藐视法定处置惩罚机构的权威和尊严,直接带节奏煽动舆论施压医院,这种做法,和遇到事情就找一帮流氓无赖到人家门口辱骂喧华欺压对方低头又有什么区别?以这种方式“帮助”的媒体,又和流氓有什么区别?对这种媒体流氓,我们的主管部门,应该有定力有原则,对这种流氓行为应该批判抵制,而不是纵容迁就。
应该维护正常解决法式和渠道的权威性,坚持让双方依法依规根据正常法式和渠道解决的问题,而不是舆情一起就张皇失措行动变形,忙不迭的绕过正常的解决法式和渠道解决问题,甚至迫于压力,花钱维稳。否则,置那些规行矩步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的良善黎民于何地?置正常解决法式和渠道的权威性于何地?谣媒以文乱法,法乱则威严必失。
刁民以闹求利,利得则轻慢必生。长此以往,必乱纲纪,毁朝纲,败世道,坏人心。
第三,帮助,应该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客观公正,说起来很容易,但真做起来,需要极高的专业素养。所有人都可能会说谎,许多人不仅会说谎还演技高明,想做到客观公正,需要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分辨能力,同时不能有哗众取宠之心,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判断。这一点,许多媒体都做不到,徐州丢肾门,潍坊纱布门,商丘死婴门,莫不如此。
这些报道配合存在的问题包罗:报道极不平衡,重新到尾都是患方的一面之词,对另一方基础没有给与平衡采访;有先入为主的判断,倾向性极为显着,所有倒霉于患方的内容,都被删减甚至屏蔽;采访极其肤浅粗拙,对患方的假话基础不予求证和甄别,甚至对摆在眼前的客观证据视而不见,盲目采信患方的主观说辞,成为患方的传声筒;出于哗众取宠之心,刻意隐瞒和窜改事实,好比将不到26周胎龄的流产儿窜改为“7月早产儿”这种“帮助”,说好听点是傻大妞,说难听点是耍流氓。监视不是找茬,帮助不是滋事。一些媒体人,脑壳里藏着一个锤子,眼睛里看谁都是钉子。这是病,得治!第四,对专业性很强的议题,要有谦虚的态度。
阿宝做了半辈子医生了,但即便如此,对于一些非本人专业的医学话题,也常存敬畏之心。在探讨此类话题的时候,一般都要请教一下该专业的顶级专家。哪怕一些我以为知识性的问题,我也会问一下,万一这些年有啥新希望呢对差池?即便这样,也不是没出过错道过歉。
连阿宝这样的北大医学博士都是如此,那些对医学一窍不通的媒体人,更不用说了。我并不是说,因为技术门槛的存在,媒体就不应该监视。但媒体监视的时候,至少应该请教一下业内的专业人员,只管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问一个还不够,得多问几个才行。这种做法,很辛苦,也很不讨喜。更有可能,辛辛苦苦问一圈,做了大量作业,发现求助者完全就是乱说八道,这个选题基础没有价值,这么多辛苦全白费了。
怎么办?爽性,不管那么多了。拿起话筒扛起摄像机,录下求助者哭天抹泪的悲凉演出,气势汹汹到医院质问一番,然后嘁哩喀喳一通加工,编造出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耸人听闻报道,再加上一个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的动情呼吁,配上一个极端刺激极端吸引眼球的标题,就这么昧着良心播出去把节奏带起来,点击率和流量瞬间冲上云霄,名啊利啊全来了。多爽啊!而且,以后业务会越来越红火,究竟,不要脸也是一种品牌。有些业务,客户专门找不要脸的流氓干。
至于什么知己廉耻,什么世道人心,什么节操底线,就全都顾不得了。一个媒体人,如果缺乏最基本的智力和分辨力,缺乏客观公正的态度,自以为是,自命非凡,却又具有强大的行动能力,掌控强大的公共舆论平台,那么,她基本上就注定要去祸国殃民,松弛世道人心了。
泉源:烧伤超人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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